成都高新区十二月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发布啦!
教育部近日在山东青岛召开首次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校外培训执法监督,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守护孩子的快乐童年。会议强调,发挥法治在校外培训治理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结合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我们作出如下重点提醒:
一
无证文化艺术类校外
培训机构要“先证后照”
机构或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确保证照齐全之前不得违规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无证机构如决定继续办学,要抓紧对照准入条件尽快完成培训场地、消防安全、收费管理、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整改,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二
取得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
要规范办学
取得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证照、师资、课程、价格、收退费制度、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强化收费管理,压实安全责任,规范广告宣传。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具正规发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得超过5000元,采用预收费模式的培训机构所有预收费应通过监管平台进入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其他账户。
三
中小学生、家长要谨记校外培训
“三个切勿”
切勿参加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的学科类校外培训以及以各类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
切勿参加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个人工作室、教育咨询公司、托管机构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自觉远离无证机构。
切勿随意与机构或教师个人私下交易,或不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报名缴费。应及时索取正规发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四
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发现无证办学、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或不通过“彩虹钥匙”APP、微信小程序网上选课、购课、缴费的机构或个人,请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学科类培训机构请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请向当地科技、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学科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2829173
文化艺术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5127710
体育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2829728
科技类机构(科技创新局):
028—61290171
成都高新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36家)
成都高新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白名单(126家)
成都高新区科技类培训机构白名单(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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